湘西本地宝 > 办事指南 > 湘西公积金 > 湘西公积金贷款 > 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须知
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须知
2013-12-24 10:48【我要纠错】

【导语】: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。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,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,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。

  办理要件:

  1、湖南省住房公积金汇缴、补缴清册;

  2、付款票据(支票、进账单或汇票等)。

  办理流程:

  1、到服务网点窗口汇(补)缴:单位提供要件材料→管理中心(管理部)审核→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缴款手续→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;

  2、委托银行扣划汇缴:单位提供要件材料→与管理中心(管理部)、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委托扣划协议→受委托银行于约定划款日划款→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。

  办理时限:手续齐全情况下,不超过5个工作日。

手机访问 湘西本地宝首页

热门推荐